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吴俞贤 刘雨竹) 12月21日,记者从《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系我国第一部关于陆港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整个立法过程历经316天、3000多人参与,收集各方意见建议1300余条、采纳吸收351条。《条例》突出“小快灵”,全文共24条,规定包含支持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等完善口岸功能,支持绿色智能信息建设提升平台运营效能,加快推进专业物流园区和地方铁路专用线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等内容,还规定以省政府批复陆港经开区管委会更名的时间9月6日确定为怀化国际陆港日。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怀化国际陆港是湖南融入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支持。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介绍,该《条例》立法旨在通过法定程序使党中央精神落地生根,使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地方治理有效赋能,确保重大重要事项推进立法先行,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于法有据。
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苏毅表示,2024年是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关键之年,该区将以《陆港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坚持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思路,聚焦“三个一千”目标,不断完善陆港功能设施、做强临港产业、提升城市品质,全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积极构建“依托双通道、对接两大洋、服务双循环”的开放格局。
据悉,怀化国际陆港项目落地以来,该市先后开辟北部湾铁海联运以及中老、中越、中缅4条国际物流大通道,开通国际国内运输线路77条,开辟北部湾港、广州港、盐田港、湛江港4个主要出海口,内畅外联东盟、欧美等86个国家和地区,12个省份和省内9个市州货物集结分拨,吸引了西部陆海新通道70%的货物南下东盟,成为湖南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战略节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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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